计量标准器考核咨询服务
一、计量标准器考核的依据和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
考核依据:JJF1033-2008《计量标准器考核规范》。计量标准器考核内容包括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计量标准的主要计量特性、环境条件及设施、人员、文件集及计量标准测量能力的确认等六个方面共30项要求。
二、申请人资格
1、申请人注册地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2、申请人应为部门、企事业单位。
三、许可条件
1、计量标准器及设备配套齐全,计量标准器必须经法定或者计量授权技术机构检定合格(没有计量检定规程的,应当通过校准、比对等方式,将量值溯源至计量基准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配套的计量设备经检定合格或者校准合格。
2、具备开展量值传递的计量检定规程或者技术规范和完整的技术资料。
3、具备符合计量检定规程或者技术规范并确保计量标准正常工作所需要的温度、湿度、防尘、防震、防腐蚀、抗干扰等环境条件和工作场地。
4、具备与所开展量值传递工作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开展计量检定工作,应当具备2名以上获相应项目检定资质的计量检定人员,开展其他方式量值传递工作,应当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
5、具有完善的运行、维护制度,包括实验室岗位责任制度,计量标准的保存、使用、维护制度,周期检定制度,检验记录及检定证书核验制度,事故报告制度,计量标准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等。
6、计量标准的测量重复性和稳定性符合技术要求。
7、《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内容完整正确。
8、符合JJF1033《计量标准考核规范》的要求。
四、 计量标准器考核咨询工作
北京计量协会依据《JJF1033-2008《计量标准器考核规范》向有需求的企业提供计量标准器考核咨询服务,使企业达到应有的计量管理水平或相应取证项目的基本条件。为保证咨询服务的质量,协会特选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持有国家级或省级评审员证书,且有丰富经验资深专家担任咨询员,为企业进行专业的咨询与指导工作。
(一)咨询工作内容
1.对企业有关人员进行《计量标准考核办法》及JJF1033-2008《计量标准器考核规范》相关知识的培训。
2.审查辅导企业编制管理及技术文件。
3.依照JJF1033-2008《计量标准器考核规范》对企业进行实验室现场考核的指导咨询。
4.模拟现场考核。
5.指导企业提交行政许可申请,做好考核前期的准备工作。
(二)咨询方式
到企业现场培训、指导、电子邮件、电话答疑等方式。
(三)咨询工作程序
1.需求企业自愿提出咨询申请;
2.北京计量协会与申请企业签订咨询协议;
3.北京计量协会指派有资质的咨询员;
4.咨询员与申请企业共同制定咨询计划;
5.咨询员按照计划实施咨询工作并经常与计量协会通报咨询情况;
6.全部完成咨询计划。